1、 1-1-1 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ongtian East Fluorine Silicon Material Co.,Ltd.(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华荫北路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华荫北路 20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申报稿)声明: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中国住所:中国(
2、上海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号 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7,058.83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1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7,058.83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之“(一)关于股份锁
3、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
4、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浙江中天东方氟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说明书“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全
5、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部分的内容全文,并应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及风险因素。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风险因素。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一、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一、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中天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楼永良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和减持意向事项承诺如下:“(1)本企业/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6、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生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