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二一六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关于本报告的说明关于本报告的说明 本报告系公司自 2009 年起连续第九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公司与各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公众沟通与交流的重要渠道和载体,本报告可以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公司,使公司更广泛地获得各界的监督和建议,以不断促进公司的进步和发展。报告主体: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宝能源”或“公司”)报告期间: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
2、6 年 12 月 31 日,部分内容追溯以往年份。编制依据:本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报告范围:本报告信息覆盖范围涉及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和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电公司”)。数据说明:本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来源于经过审计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其他数据来源公司内部正式文件和相关统计。2 一、一、公司概况公司概况 1.1.公司简介公司简介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山西省体改委批准,于 1992 年以现金定向募集方式发起设立,1996 年 12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1998 年,公
3、司开始向电力行业转型,通过股权变更、资产重组、股权分置、市场再融资等一系列资本运作方式,逐步成长为主营业务明确、公司治理优良、业务稳健运行的综合能源公司。截止 2016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经营火力发电、配电业务,总股本为 11.46亿股,总资产为 120.70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7.05 亿元。2.2.股权结构股权结构 3.3.组织架构组织架构 3 4.4.发展理念发展理念 围绕“综合能源”战略定位,坚持“规范、发展”两大主题,以“存量资产求提升、增量资产抓规范”为主线,精细经营管理,深化安全监管,持续规范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建
4、设成为资产优良、实力雄厚、管理先进、全省一流,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上市公司。5.5.企业企业基本基本理念理念 6 6、社会责任理念社会责任理念 公司始终履行“诚信为本、和谐共生”的社会责任观,努力以诚信获取各利益相关方的认同和尊重,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诚信建立公司与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社区及环境等利益相关方和谐共处、相融共生的新型融洽关系,实现企业生态系统的价值最大化,推动企业、员工、环境乃至整个社会的共同进步与和谐发展。公司在经4 营发展过程中严格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和义务,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
5、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二、二、公司公司规范规范治理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文件要求,顺应监管机构“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改革思路,优化公司治理,持续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完善以规范治理为根基、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综合治理模式,多措并举,治理水平稳步提升,确保实现公司规范治理常态化。公司股票自 2008 年起持续入选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股。1.1.持续规范持续规范三会运作三会运作 公司重视三会运作规范,持续健全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四级治理
6、体系,形成了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协同发展的运行机制,保障董事会决策权和监事会监督权有效实施,经理层生产经营高效运作。全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监事会会议 6 次、董事会专委会会议 8 次,审议通过了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换届选举、增资贷款等各类议案,如期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各类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到治理制度执行不漏项、不走样。2.2.强化子公司规范治理强化子公司规范治理 5 深入研究子公司治理模式,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加强子公司治理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