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迈创企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迈创企业管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Maitrox Enterprise Services Inc.(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 979 号 2 楼 204 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2、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2,235.416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941.66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思海、吴志远承诺(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思海、吴
3、志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不因本承诺人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在本承诺人任职发行人董事、监
4、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承诺人亦遵守本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本承诺人在卖出后
5、6 个月内买入发行人股份,或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发行人股份的,则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二)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赵静、丁良、燕玉梅承诺(二)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赵静、丁良、燕玉梅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承诺期限 36 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不因本人近亲属丁思海、吴志远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变更或离
6、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承诺人近亲属丁思海、吴志远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承诺人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1-1-2 承诺人近亲属丁思海、吴志远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本承诺人亦遵守本条承诺;本承诺人近亲属丁思海、吴志远离职后半年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