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内蒙古内蒙古西水西水创业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132013年度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声明报告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编制依据和原则编制依据和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水股份”或“公司”)编制完成了此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是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承担社会责任的总结。2 一、综述一、综述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员工、股东、债权人、消费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承担的责任,旨在推动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履行公民责任也已经成为有责任企业的发展共识,这不仅是经济发展对企业的要求,而且日益成为企业自身打造核心竞争力,提高竞争优势,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西水股份与外部各利益相关方的协调由各个对口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无论是投资者、客户、供应商、员工还是社会团体,公司都要求与其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地获取需求、对需求做出回应、并收集反馈,通过这种动态的互动,实现公司整体价值的最大化。公司多元化发
3、展公共事业,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和谐发展。二、二、20132013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保护 1、加强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4、事规则等 3 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权力、决策和监督的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13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4 次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对公司对外担保、收购和出售资产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召开,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能够确保董事会职能的充分实现,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
5、专业的意见和参考。监事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出席或委托出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认真审核,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2.合理分配利润,积极回报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要求,在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到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2013年5月8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2 年 12 月 31
6、日的总股本 38400 万股 4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4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1%。2014 年 4 月,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并明确规定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等相关内容,对利润分配的原则、程序、形式、现金分配的条件、现金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做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