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声明报告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 一、报告综述一、报告综述 (一)报告范围 报告的组织范围:本报告以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涵盖旗下子公司及控制公司。报告的时间范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的发布周期:本报告为年度报告。(二)报告编制原则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
2、面的具体情况,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水股份”或“公司”)编制完成了此社会责任报告。(三)报告数据说明 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摘自西水股份2014年年度报告,该财务报告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审计。其他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系统或人工整理。本报告中所涉及货币种类及金额,如无特殊说明,均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四)报告保证方式 本报告披露的所有内容和数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五)报告发布形式 报告以印刷版和网络版两种形式发布。网络版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 (一)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保护 1、加强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3、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 3 司治理水平。公司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权力、决策和监督的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先后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
4、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召开,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能够确保董事会职能的充分实现,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监事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出席或委托出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认真审核,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2.合理分配利润,积极回报股东 2014年5月,公司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5、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并明确规定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等相关内容,对利润分配的原则、程序、形式、现金分配的条件、现金分配的比例和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做出了具体规定,完善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仅充分维护了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也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 4 和可操作性,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14年公司保持了
6、健康发展的势头,其中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8.32亿元,同比增长12.72%;实现净利润4.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85亿元,同比增长18.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8%。3、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信息披露工作是上市公司董事会工作和公司形象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保障,是向证券市场全面展示公司投资价值的唯一途径。2014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司重大信息的搜集、反馈、整理、审核工作,并按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