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ou Tenglong Auto Parts Co.,Ltd.(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延政西路腾龙路 1 号)(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延政西路腾龙路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2,667 万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
2、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实际发行总量不超过 2,667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14.53 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5 年 3 月 12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0,66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发行人控股股东腾龙科技及实际控制人蒋学真、董晓燕夫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3、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2、发行人股东鑫盛富茂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发行人股东
4、福慧(香港)、智联投资和国信现代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4、通过智联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义、蒋建良、李敏、顾松、赵琳、商旭峰和张正明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
5、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5、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蒋学真、董晓燕、沈义、蒋建良、李敏、顾松、赵琳、商旭峰和张正明承诺: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6、5%,且本人申报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自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5 年 3 月 10 日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