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发行人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发行人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
2、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Xinchai Co.,Ltd(注册地址:浙江新昌大道西路(注册地址:浙江新昌大道西路888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注册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
3、为投资决定的依据。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
4、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声明及承诺声明及承诺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
5、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本次发行不超过6,028.34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元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4,113.34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本
6、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序号承诺类型承诺人备注序号承诺类型承诺人备注1股份 锁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实际控制人仇建平、持股5%以上股东朱先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白洪法;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股东,石荣、张春、桂梓南、袁立涛、李炜、杨斌飞、周高峰;担任公司监事的公司股东,梁仲庆、杨国平、王国钢;公司其他股东。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