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一八八年社会责任报告年社会责任报告 一、综述一、综述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是在创造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实现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员工的发展与公司的发展相和谐,公司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统一,努力提升企业的非商业贡献,成为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为保证正确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注重承担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重视内控制度建设,做到内部控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运行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获得
2、多次奖励和表彰,近三年连续入围全球农化企业前20强。本报告系统地总结了2018年公司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所履行的社会责任,查找出履行社会责任的差距,制定改进提升计划。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四个方面层级分明、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为经营管理机构的分级授权的运作体系,制定了以公司章程为
3、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制定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内控制度,在机制上保证了所有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一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2 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细化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的优先顺序。2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
4、制度,建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的信息披露责任体系,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形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最近连续四年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价为“A”。3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8年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现场接待投资者、邮寄公司相关资料、回复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并及时向管理层反馈相关信息。2018年公司接待现场调研的投资者197人次,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5
5、7个,向投资者介绍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发展情况和行业地位,解答了投资者的疑问,听取了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与投资者进行了良性互动。4股东回报情况 公司秉持打造百年扬农的信念,突出主营业务,坚持稳健经营,促进业绩保持稳定增长,2018年度完成营业收入52.91亿元,实现净利润8.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21%、55.73%。公司坚持稳定的分红政策。上市以来,公司除2005年度因项目投入较大未实施现金分红以外,其余年度均实施了现金分红,最近三年(2015-2017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91.12%。七家发起股东1999年共投入国有资产1.01亿元,现通
6、过分红已经收回全部投资。其中,控股股东投入资产8,048.35万元,现金分红收回3.47亿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收盘股权市值为42.21亿元,国有资产增值55.76倍。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金红利8.7元,实施后3 公司上市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将超过公司累计募集资金总额。2018年,公司被中国证券报评为2017年度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二)职工权益保护(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用人制度,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