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Luba Chemical Co.,Ltd.Shandong Luba Chemical Co.,Ltd.(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娄家北路(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娄家北路 1717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8 号号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
2、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8,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47,000
3、.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焱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焱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本
4、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作为董事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5、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上述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在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
5、(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票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6、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直接和
6、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传淑承诺(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传淑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2、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