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度业务发展稳健,规范运作,恪守各项行为准则,积极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所应承担的责任,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公益事业,追求企业的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相统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3年度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业绩表现
2、。公司致力建设以诚信为基础,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忠诚力、凝聚力和竞争力,达到各相关方和谐共赢,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价值取向,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在发展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顾,在实践中企业与员工、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司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科学发展、追求卓越的自觉行动。希望本报告成为公司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桥梁,深化各界对本公司的认知,同时也希望以此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促进公司在与全社会协调、和谐发展方面做得更好。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3、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和本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公司均有制订与其职能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制度对其权限和职责进行规范。2013 年公司共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及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决议公告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2 积极履行信息披露,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
4、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自愿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等事务。2013 年公司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外,还主动、及时地披露了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使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公司应福建证监局要求,在公司网站增设有独立董事和监事联系专栏,增强与投资者互动。投资者可以从各个渠道了解公司,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的提问,公司均及时答复。2013 年开展以“走进太阳电缆”为主
5、题的投资者开放日活动,近距离的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采用积极的分红政策,确保股东投资回报 公司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长期和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载入公司章程,积极回报股东,201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议案以截止 2012 年 12 月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30,150 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5,826,500 元,占 2012 年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11,640,021.51 元的 50%,占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6、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5,016,607.5 元的 84.6%。该方案于2013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派发完毕。公司财务稳健,诚信经营,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建立了一个完善的会计核算机构与财务管理体系,依法实行会计监督,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提高经济效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诚实守信,与各家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授信额度内均属信用免担保。同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公司诚信经营,不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