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本报告的说明关于本报告的说明:本公司从 2008 年起发布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本次为第十一次发布,此前一份报告发布于 2018 年 4 月。承诺:承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报告主体报告主体: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告期报告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了遵循信息披露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部分内容在上述范围前后有所延伸。编制准则编制准则:
2、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 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的通知、编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批准审议批准: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公司继续秉承“诚信为本”的核心文化,创新思路,调整结构,全员行动,确保生产经营大局稳定和员工队伍稳定,坚持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推进转型升级进程,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将打造和谐富裕百年企业、实现广大员工安居乐业的企业使命不断推向前进。2018 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诸多的不确定因素,全体员工以企业稳定为中心,以外部
3、争取、主动自救为主线,坚定信心,生产经营有序进行,挖潜增效效果显著,市场开发卓有成效,科技创新瞄准市场,高端产品高端市场开发势头迅猛,企业形象焕然一新,员工工作生活环境持续改善,确保公司股东、员工、债权人和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以铝及铝精深加工为核心的“煤炭火力发电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一体化大型现代化企业,为河南省乃至全国铝加工产业链最完备的企业之一,公司于 2002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595)。公司现有总资产约 229 亿元,员工近 9000 余人,拥有年产 80 万吨铝加工的产业规模(
4、含年产 45 万吨铝精深加工),配套 230 万吨原煤、90 万千瓦电力、75 万吨电解铝、18 万吨炭素产能规模。目前,公司的铝精深加工业务已进入成果见效期,部分产品已成为国内外知名客户优先供应商。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正根据“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扶贫”等相关政策,开展电解铝板块部分产能向水电资源丰富、制造成本更低的四川省广元市经济开发区转移。二二、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致力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建设,不
5、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权责明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三、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股东回报 股东的支持与认可是保持企业永续发展的根源,保障股东权益是公司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75,062.70 万元,总资产2,290,417.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330,084.38 万元。公司在为股东创造每股收益的基础上,通过持续为国家创造税收、向员工支付工资、向债权人给付借款利息、对外捐赠等为其他利益相
6、关方创造价值。自上市以来,公司共进行现金分红 9 次,分红总金额达 33,373 万元;送转股达 4 次,纳税总额达 504,746.12 万元。2018 年 4 月,为进一步增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投资者合理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