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 30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 层、15 层)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2、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3、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000.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28,0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4、所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内容请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明书“风险因素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章节
5、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一、本次发行方案一、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发行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锁定期限的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泰荣、曹梅盛承诺:“一、自发行人股票
6、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二、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三、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董事会应当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