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una Environmental Science&Technology Co.,Ltd.(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5,05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
2、超过 20,200 万股 新股发行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050 万股,其中:公司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及询价结果合理确定且不超过 5,050 万股;根据询价结果,公司与主承销商将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发行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将通过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方式增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但不超过 2,0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新股发行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05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由德能防火、德创投资同比例进行发售,发售股份所得
3、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本次公开发行的承销费用由公司及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照各自发行、发售的股份数量占发行股份总量的比例分摊,但本次发行的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仍由发行人承担。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德能防火,股东德创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
4、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2、公司股东香港融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5、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公司股东环科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
6、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4、公司股东合融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于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金猛、黄浙燕夫妇,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赵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若发行人上市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