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ZHONGHUA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CO.,LTD.(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CHINA ZHONGHUA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CO.,LTD.(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1,6
2、8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3、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1,68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6,68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延炜以及股东梁富华、李鸿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4、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经本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
5、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全体新老股东共享。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一)技术风险 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强夯专用设备技术和强夯工艺技术,上述两项技术推动了行业的发展,开创了国内高能级强夯市场(10,000kN.m 以上市场),拓宽了强夯业务的应用范围,为公司带来了较大的业务收入,是公司未来业务不断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本公司在行业技术的发展中不能保持上述核心技术的领先地位,则会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存在对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二)服务领域、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6、2-4 1、本公司主要为石油、石化建设行业提供强夯地基处理服务,如石油、石化领域的大型炼油厂、原油罐区、海洋石油的陆上终端基地等地基处理工程,公司服务领域相对较为集中。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 1-9 月公司主营业务在石油、石化领域实现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8.31%、95.24%、89.65%和 91.48%,公司存在服务领域相对集中的风险。2、公司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和 2010 年 1-9 月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比例分别为 85.11%、81.02%、76.85%和 74.11%,其中 2007 年、2008 年、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