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ansheng Co.,Ltd(浙江省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2、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次发行简况本次发行简况发行股票类型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公司发行及股公司发行及股东发售股份数东发售股份数量 量(1)公司预计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 2,500 万股,其中拟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500 万股,股东拟公开发售股数不超过 1,000 万股。(2)根据询价结果,若出现新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及预计发行费用之和的情形,公司将在满足发行条件的前提下减少新股
3、发行数量,同时由公司相关股东公开发售股份。(3)若最终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250 万股(含 250 万股),将由公司股东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可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 8.67%进行公开发售,剩余部分由公司股东高献国公开发售。若最终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超过 250 万股,超过 250 万股的部分由本次发行前公司除高献国之外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公开发售。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原持有股份数量的 25%,超过部分由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公开发售。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预计发行日期 预计发行日期【】年【】
4、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000 万股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本次发行前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2、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5、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3、股东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三昌、金译平、张继跃、王克柏、郑永祥、吴冬娥、朱立地、余乾虎、宋丽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高强、金译平、张继跃、王克柏、郑永祥、宋丽娟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6、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5、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高强、金译平、张继跃、郑永祥、宋丽娟,以及其他两位实际控制人高远夏、郑国富还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