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1 12 2 年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年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的通知、编制指引及浙江证监局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的要求,认真回顾报告期内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是社会的一份子。公司的天然使命是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的前提下,通过对各种资源的组织管理,各种社会因素的良性互动取得发展。2012 年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2、,在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履行社会公民的责任,在积极承担对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上下游合作方等利益相关者责任和义务的同时,致力于推动企业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通过制定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举行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实际行动参与到履行社会责任的方方面面。公司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成长,通过在成长过程中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给股东、客户、员工、合作方、社会各方带来的正能量。一、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内部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各项制度现已趋于完善。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监会关于上
3、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修订了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管理;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浙江证监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决策机制更为科学合理,更能体现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着力提升内控规范建设水平,根据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浙江省财政厅、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与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固有风险、内控缺陷进行了自查梳理,自查结果及整改措施及时向浙
4、江证监局及公司管理层作了汇报备案。公司不断优化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作,保障所有股东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二、积极维护股东权益,营建长期共赢关系 公司的战略是市值最大化。公司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长期信任与共赢关系。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次。公司审议重大事项如股权激励事项,股东大会积极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
5、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与。2、关于与控股股东的关系: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对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等的事项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3、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和监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6、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次,其中通讯会议 次,召开监事会议 次。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各位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战略与决策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业委员会设立以来,公司各相关部门做好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各位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4、关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