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综述 一、综述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英文缩写NFC,证券简称:中色股份,证券代码:000758)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主要从事国际工程承包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1997年4月16日进行资产重组,剥离优质资产改制组建中色股份,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中色股份是国际大型技术管理型企业,在国际工程技术业务合作中,凭借完善的商务、技术管理体系,高素质的工程师队伍以及强大的海外机构,公司的业务领域已经覆盖了设计、技术咨询、成套设备供货和安装、技术服务、试车投产、人员
2、培训等有色金属工业的全过程,形成了“以中国成套设备价格优势和有色金属人才技术优势为依托的,集国家支持、市场开发、科研设计、投融资、资源调查勘探、项目管理、设备供应网络等多种单项能力于一身”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综合比较优势。在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中色股份把环保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贯彻于有色金属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使自然资源得到更加合理有效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使人与自然更加和谐。中色股份本着“诚信为本,创新为实,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和“对项目终身负责,让业主满意”的质量理念,承接了有色金属领域的很多重点项目,多次作为总承包商完成政府间合作重点项目,在国际有色金属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几度
3、被国际工程权威杂志工程新闻记录评选为全球最大的225家承包商之一(2008年度排名134位)。多年来,公司把社会责任渗透到公司的发展战略中,注重公司社会价值的实现。即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保护股东利益,诚信对待和保护员工、债权人、供应商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热心公益事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最终实现公司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协调统一。2008年,公司顺利完成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贯标工作,通过了中建协组织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并于2008年6月获得了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资格。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
4、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切实保护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担任,其中三个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的比例达到了三分之二。独立董事分别为财务及行业内的专家,由于董事人选的合理设置,使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决策更加科学,有效的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定程序,历次召开的股东大会都有具备从业资格的律师现场进行监督并发表声明。公司近年来一直重视对于股东的回报,近三年(2006年2008年)累计分配现金分红金额超过1.3亿元
5、,占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40%以上。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使公司股东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专门设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的工作岗位,并设置了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等,保证公司对外交流平台的畅通,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在债权人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合同及制度,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并按时归还到期借款和上缴税款,保证与相关方良好的合作关系。(二)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秉
6、承“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认真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等国家有关人力资源法律法规,依法用工,及时足额地为员工发放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充分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和绩效管理体系,并聘请国内外著名管理顾问公司,持续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方面努力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有效地激发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员工的收入水平也稳步增长。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总部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专职机构,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考核等管理制度。公司非常注重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