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股说明书 1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 1800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招股说明书 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2,5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2、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5.16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1 月 2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王政福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其他67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王政福、林慧生、周谷平、宦国平
3、、桂祖华、曹铭华、高欣、朱来松、曲鹏、袁劲梅、陈玉伟和周桃红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1 月 21 日 招股说明书 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4、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招股说明书 4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5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均为流通股。公司全体股东已对其所持股份的限售安
5、排分别出具了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王政福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其他 67 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王政福、林慧生、周谷平、宦国平、桂祖华、曹铭华、高欣、朱来松、曲鹏、袁劲梅、陈玉伟和周桃红同时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
6、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二、利润分配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 A 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A 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 3,036.99 万元。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1、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风险、国家产业政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