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Nerin Engineering Co.,Ltd.(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 88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号 28 层)层)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
2、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拟发行股数拟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日期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
3、行后总股本 不少于 12,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股东、公司股东中色股份、江铜集团、中钢股份、瑞有林、瑞志林、瑞者林、中色股份、江铜集团、中钢股份、瑞有林、瑞志林、瑞者林、瑞事林、瑞竟林、瑞成林瑞事林、瑞竟林、瑞成林承诺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中色股份、江铜集团、中钢股份、瑞有林、瑞志林、瑞者林、瑞事林、瑞竟林、瑞成林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4、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公司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违规减持所持公司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瑞有林、瑞志林、瑞者林、瑞事林、瑞竟林、瑞成林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
5、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长章晓波、董事兼总经理吴润华、董事兼副总经理方填三、董事钟为民、监事会主席文哲、监事黄卫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
6、晓军、副总经理刘雪珂、总工程师唐尊球、财务总监邱宁、副总经理胡虎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该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