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Changzheng Engineering Co.,LTD(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经海四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经海四路 141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股)招股说明书摘要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栋第 18 至至 21 层)层)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2【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本招股说
2、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
3、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3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33,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8,23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发行新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1,23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
4、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发行人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5、起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发行人股票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无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本单位计划长期持有
6、发行人的股份,维持控股地位。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24 个月后,本单位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4 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单位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