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Longquan Pipeline Engineering Co.,LTD(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333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上会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号志远大厦 18 层)层)(申报稿)(申报稿)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
2、,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2,360 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9,43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刘长杰、股东刘长汉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3、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股东韩振祥、徐玉清、王晓军、赵玉珊、信继国、张宇、李久成、赵玉军、王相民、王凤霞、沈建明、赵效德、刘宁、卢其栋、宋作云、刘文文、周文智、王敖生、刘占斌、徐百栋、马际红、钱玉琦、张素萍、郭玉玲、郇正发、肖永生、吕丙芳、郑宝荣、国承凤、李金凤、刘振明、王宝灵、杨光、鹿传伟、阎士文、魏强、赵利、翟乃庆、孙兆生、薛栋、赵增奎和刘江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3、同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长杰、韩振祥、徐玉清、王晓军、信继国、张
4、宇、李久成、王相民、赵效德、卢其栋、刘占斌、马际红、吕丙芳和王宝灵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 年 12 月 26 日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
5、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股的承诺 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锁股的承诺 本次发行
6、前总股本为 7,077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为 2,36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9,437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1、本公司控股股东刘长杰、股东刘长汉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股东韩振祥、徐玉清、王晓军、赵玉珊、信继国、张宇、李久成、赵玉军、王相民、王凤霞、沈建明、赵效德、刘宁、卢其栋、宋作云、刘文文、周文智、王敖生、刘占斌、徐百栋、马际红、钱玉琦、张素萍、郭玉玲、郇正发、肖永生、吕丙芳、郑宝荣、国承凤、李金凤、刘振明、王宝灵、杨光、鹿传伟、阎士文、魏强、赵利、翟乃庆、孙兆生、薛栋、赵增奎和刘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