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麦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麦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麦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MIT AUTOMOBILE SERVICE COMPANY LIMITED(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 1 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层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层 二一四年九月麦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
2、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公开发行新股数 不超过 2,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 0 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3、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盖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盖方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且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2、发行人控股股东麦特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麦特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且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3、发行人股东美国杰蒂公司(JADE INCONSTRADING LTD)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美国杰蒂公司股东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且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4、发行人股东烟台奥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烟台奥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麦特汽车服务股
6、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且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5、发行人股东高新宪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高新宪担任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且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