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前言前言 一、释义 公司、首钢股份 指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指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迁钢公司 指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本公司分公司)冷轧公司 指 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70.28%)智新公司 指 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 指 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47.4%)首钢冶金 指 迁钢首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钢贸公司 指 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 51%)迁顺基地 指 位于河北省迁安市的迁钢
2、公司、智新公司与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冷轧公司形成的上下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和产品研发体系。京唐公司、京唐基地 指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51%,钢贸公司持股 29.8177%)本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2020 年 12 月31 日 二、报告范围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涵盖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2 第一节 综述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由首钢总公司(2017 年更名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9年 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3、司注册资本 52.893896亿元。首钢股份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产品一流、管理一流、环境一流、效益一流”为目标,秉承社会效益、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并重的发展方针,在能源高效利用、节能减排等方面做足功夫,坚持脚踏实地、精细苛求,全力打造数字化钢铁企业,建成职工、企业、社会、环境共同发展的世界一流的绿色钢铁企业。第二节 股东权益保护 一、公司治理 (一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深化规范运作、加强科学治理,创新互动沟通渠道、保持良好
4、投资者关系,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运行质量。公司拥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等法人治理结构。2020 年公司根据市场变化、经营生产及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6 家控股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3 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北京首钢新能源汽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迁钢首钢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
5、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完全独立。公司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营销及经营管理系统,具有完备的产品研发机构及人员,具有自主生产经营的能力。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公司根据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并依规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采取“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保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依法合规,保证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行使权利。2020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关于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以及符合发行
6、超短期融资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39 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 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9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79.98%2020 年 06月 23 日 2020年06月24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4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79.98%2020 年 12月 18 日 2020年12月19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三、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