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HUAIJI DENGYUN AUTO-PARTS(HOLDING)CO.,LTD.(怀集县怀城镇登云亭)(怀集县怀城镇登云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说明书摘要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号院院 1 号楼号楼 15 层层 1501)登云股份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摘要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
2、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及招股说明书引用的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 2013 年 1 至 9 月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
3、、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阅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3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 年 7-9 月及 2013 年1-9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承诺人确认该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登云股份 招股说明书摘要
4、1-2-2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1、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9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300 万股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 9,2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共同控制本公司的张弢、欧洪先、李盘生、李区、罗天友、黄树生、陈潮汉、邓剑雄、莫桥彩九名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其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 25%
5、。如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期间内,即使本人出现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形,本人仍将履行相关承诺;如登云股份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转让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持有公司股份 450 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52%)的股东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若因超募原因导致登云股份股东需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票的,本公司将根据登云股份股东大会就相关事宜作出的
6、决议,按规定比例及数量,依法向投资者转让所持登云股份之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所持登云股份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在登云股份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登云股份的股票,在其后两年内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审慎减持所持有的登云股份全部股票。在前述两年期的首六个月内,本公司转让登云股份股票的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前述两年期的后十八个月内,本公司转让登云股份股票的价格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 80%。在登云股份上市后本公司首次减持登云股份股票或持有登云股份股票比例在 5%以上(含 5%)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前述限价减持期间登云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