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HANJIANHESHANPIPELINECO.,LTD.BEIJINGHANJIANHESHANPIPELINECO.,LTD.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摘要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384545 楼楼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发发行人声明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
2、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批露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3、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
4、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韩建集团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对于本次发行前韩建集团所持的发行人股票,在其股票锁定期满后的第 1 至第24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锁定期满后的第25 至第 3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如韩建集团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韩建集团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韩建集团集团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
5、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田玉波、田雄、田兴、隗合双、付立强、魏良彬、李德奎、李保伟、高凌霞、刘江宁、孙雪、刘福海承诺:自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也不由该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该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该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该公司股票
6、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对于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公司股票,在其股票锁定期满后的第 1 至第 24 个月内,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