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0 浙江亿利达风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YILIDA VENTILATOR CO.,LTD.(住所:台州市路桥区横街住所: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镇亿利达路亿利达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说明书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号)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预计发行量 不低于 2,267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2、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6.00 元/股 发行日期 2012 年 6 月 21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9,06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自然人股东章启忠、陈金飞和陈心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公司法人股东 MWZ 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和台州乾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3、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陈卫兵、章冬友、江澜、李俊洲、陈永宁、陈巧慧和尤加标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4、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章启忠、陈金飞、陈心泉、陈卫兵、章冬友、江澜、李俊洲、陈永宁和尤加标分别承诺: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
4、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 年 6 月 19 日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
5、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6,800 万股,本次发行不低于 2,267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9,067 万股,均为流通股。其中:1、公司自然人股东章启忠、陈金飞和陈心
6、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公司法人股东 MWZ 澳大利亚私人有限公司和台州乾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陈卫兵、章冬友、江澜、李俊洲、陈永宁、陈巧慧和尤加标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