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18 号号 805 室)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
2、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不超过 2,000 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3、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8,0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2021 年【】月【】日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
4、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
5、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注意事项。一、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20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为: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二、本次发行上市
6、后发行人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之“(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一)丧失代理资质的风险(一)丧失代理资质的风险 公司 IT 设备销售的客户主要为互联网企业。由于上游供应商市场格局,导致国内互联网行业 IT 设备供应商集中在华为、戴尔、浪潮、中科曙光、新华三等几个品牌厂商。目前,公司拥有上述品牌厂商的代理资质,可以代理销售上述品牌 IT 产品。未来,如果公司因违反代理协议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