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LLIED INDUSTRIAL CORPORATION LTD.(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新北路 22 号 806 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保荐人(主承销商):(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2、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
3、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种类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
4、数发行股数 不超过 2,5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流通股股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且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10,0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年【】月【】日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
5、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一、关于行业情况的介绍一、关于行业情况的介绍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以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和未来发展。二、关于公司的竞争情况二、关于公司的竞争情况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技术创新特点与市场竞争情况”,以了解公司的竞争情况、主要的机遇和挑战。三、特别风险提示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一)客户集中度较高和大客户依赖的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和大
6、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的下游通信设备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由华为、爱立信、诺基亚、中兴和三星占据,因此公司天然面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公司目前主要服务爱立信、诺基亚、中兴、三星及上述四家厂商供应链内的其他公司;按终端口径计算,报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来自爱立信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告期内各期,公司来自爱立信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62.14%62.14%、67.92%67.92%和和61.04%61.04%,来自诺基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来自诺基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25.09%25.09%、18.24%18.24%和和 2 26.85%6.85%,报告期内公司 85%以上的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