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Hirisun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市高新技术园 R2 厂房 B 区 3a 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2、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层)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1,7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23.00 元 发行日期:2011 年 11 月 14 日 拟上市的证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6,7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苏红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
3、杨德广、中科汇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的自然人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苏红宇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杨德广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海联讯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海联讯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
4、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11 年 10 月 10 日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5、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 2010 年 11 月 8 日召开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如公司本次成功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6、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 10,024.25 万元。二、公司股东的一致行动安排二、公司股东的一致行动安排 为巩固章锋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201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前三大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在公司下列事项上,三方将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1、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2、向董事会、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3、向股东大会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4、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若在行使上述权利时各方有不同意见,孔飙、邢文飚承诺将与章锋的意见保持一致。该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章锋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日止。在上述期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