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INDUSTRIAL PARK DESIGN&RESEARCH INSTITUTE CO.,LTD.(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9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2、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发 行行 概概 况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 1,500 万股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1,500 万股 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超过 462.06 万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公司根据实际的资金需求及询价结果确定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为*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实际发行总量为*万股,
3、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符合公开发售股份资格的股东以各自持股数量的 25%为限同比例公开发售股份。截至审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上限为 462.06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4 月 28 日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股股 东东 承承 诺诺 承诺人承诺人 承诺内容承诺内容 赛普成长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4、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公司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冯正功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邹金新、张谨、詹新建、徐宏韬、蒋文蓓、陆学君、廖晨、徐海英、袁靖怡、史明、付卫东、王干、张延成、谈丽华、丘琳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除前述锁定
6、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薛金海等其余 31 名自然人股东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冯正功、邹金新、张谨、詹新建、徐宏韬、蒋文蓓、陆学君、廖晨、徐海英、袁靖怡、史明、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