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XINRI E-VEHICLE CO.,LTD.(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 50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
2、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5,100万股。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5,1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1,530万股且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现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按发行前持股比例分配。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0,400万股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
3、定承诺(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崇舜、陈玉英夫妇以及张崇舜控制的公司股东舜德投资已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二)本公司股东赵学忠已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崇舜、陈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玉英、赵学忠还出具承诺:除上述锁定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四)本公
4、司股东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等事项,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年【】月【】日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
5、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崇舜、陈玉
6、英夫妇以及张崇舜控制的公司股东舜德投资已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二)本公司股东赵学忠已出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崇舜、陈玉英、赵学忠还出具承诺:除上述锁定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四)本公司股东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