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Liba Enterprise Joint-Stock Co.,Ltd.(江苏省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新城路 2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楼)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本次发行仅
2、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股 发行价格 13.69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5 年 3 月 1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卢凤仙以及股东蒋达伟、周静承诺:自公司 A 股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公司股东锦诚投资、朱菁、陈有舵、许伯新、储一平、王仕勤、芦春梅、路宏和张信美承诺:自公司 A 股上市之日起 1
3、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卢凤仙、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股东蒋达伟、陈有舵、王仕勤、周静、储一平同时承诺:(1)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2)上述锁定
4、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若本人在所持公司 A 股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 A股股票的,本人将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票,并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4)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所持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
5、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或者在已解除锁定的情况下再次被锁定6个月。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延长和减持价格的相关承诺,将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公司股东锦诚投资、朱菁同时承诺:本机构/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价;若违反该项减持承诺,本机构/本人将就公司股票减持价与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的差价交付发行人作为违反承诺的补偿,同时本机构/本人所持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或者在已解除锁定的情况下自违反该项减持承诺之日起再次被锁定6个月。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6、 2015年3月9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