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相城区潘阳工业园东桥开发区旺庄路3-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
2、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1,85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2.82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3 月 1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7,35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吴贤良和吴艳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且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苏州元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3、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且在其向公司委派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委派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国嘉创投承诺:自增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前述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且在其向公司委派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4、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委派董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2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相城创投承诺:自其增资成为发行人股东的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前述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公司股东盛建刚和徐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5、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3 月 10 日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3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6、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4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滚存未分配利润为 7,452.05 万元。根据公司 2010 年 2 月 5 日通过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果本次股票获准发行,则本次股票发行之日前所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二、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吴贤良和吴艳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