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第一章第一章 前言前言 一、公司简介一、公司简介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一家以电力为主、纺织业为辅的上市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风电在内的多元化发电组合,以及 PU 革基布、卫生材料、环保
2、过滤材料、车用材料、PU 革、针织布等 10余类纺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 2016 年末,资产总额 179.4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 99.83 亿元,总股本 15.52 亿元,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 337.2 万千瓦,其中:运营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机组 272.8 万千瓦,运营风电装机规模 64.4 万千瓦,总员工 3,005 人;2016 年,发电总量约 104.35 亿千瓦时,供热量约 435.71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63.62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15 亿元,每股收益 0.66 元。二、报告编制相关说明二、报告编制相关说明 报告期间:2016 年 1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主体: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权属子公司 编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福建证监局 福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社会责任指引 第二章第二章 公司社会责任观公司社会责任观 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新型清洁能源发电,做强做大热电联产业务,促进纺织产业转型升级 企业使命:开发能源、创造财富、服务社会、造福员工 企业精神:勤勉务实、争先创优 核心理念:心怀感恩、创造感动 企业核心价值观:真诚、有为、开心 第三章第三章 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股东投入和和金融机构贷款为公司保持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来源,
4、保障股东和债权人权益是公司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行使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健全、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逐步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董事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监事会的监督权得到有效实施,确保了经营班子经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报告期内,共召开二次股东大会,全部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表决权。二、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对待股东,保障股东知情权。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精神
5、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和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报告期共发布 4 份定期报告,84份临时公告。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复上证 e 互动提问;用尊重与坦诚的态度,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适时解答投资者的疑惑。三、积极履行现金分红承诺,保护股东受益权。公司在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公
6、司经营业绩的同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监管规定,严格履行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在充分征求独立董事和中小投资者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0.20元/股(含税),累计分配 31,036.51 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9.19%,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约 57,645.88 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三家标的公司对应的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数为人民币 8.6 亿元,已超额完成重组时的 5.11 亿元业绩承诺。四、诚信履约,维持较高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