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AIYANG AQUATIC GROUP (住所: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西路(住所: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西路 16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层)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2,2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3.9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2 年
2、8 月 2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8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忠义、蔡晶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公司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3、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 年 8 月 23 日 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4、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百洋水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6,6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2,200 万股流通 A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800 万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忠义、蔡晶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5、,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全部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公司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二、股利分配政策二、股利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比例(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6、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但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盈利和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并保持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配。(3)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予以分配。2、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及其后两年的股利分配计划 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及其后两年的股利分配计划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当年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