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龙大道(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华龙大道 99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号国贸大厦 2 座座 27 层及层及 28 层)层)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 发
2、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8,0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8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实际控制人涂建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国开金融、中科渝祥、软银投资、涌源投资、龙在田投资、载荣投资、谨业投资、景绪投资、小村创业投资、盛嘉置业、金宝天融、睿德
3、丰华、西藏金台、西藏载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高勇、文晓刚、程健、欧阳平、何军、龚晖、陈松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且,除前述锁定期外,只要本人仍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期:【】年【】月【】日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
5、,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实际
6、控制人涂建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国开金融、中科渝祥、软银投资、涌源投资、龙在田投资、载荣投资、谨业投资、景绪投资、小村创业投资、盛嘉置业、金宝天融、睿德丰华、西藏金台、西藏载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自然人股东高勇、文晓刚、程健、欧阳平、何军、龚晖、陈松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