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HeKeda Precision Cleaning Equipment Co.,Ltd.(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华旺路和科达工业园 3 号厂房三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
2、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 发行及发售股数发行及发售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及老股发售不超过2,500万股,其中老股发售不超过1,0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符合条件发售的股东将同比例进行发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归实际发售股份的股东所有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0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交易所拟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3、 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及股东卢争驰、张圣韬、龙玉春、覃秀珍承诺:自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2、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4、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4、实际控制人覃有倘、龙小明、邹明、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和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高管梁海华、卢争驰、吕春林、常道春、韩毅平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保荐人、主承
5、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年【】【】月【】【】日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6、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及发售股份不超过 2,5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0,0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实际控制人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及股东卢争驰、张圣韬、龙玉春、覃秀珍承诺:自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