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翔药业招股说明书 1-1-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isoar Pharmaceutical Co.,Ltd.Zhejiang Hisoar Pharmaceutical Co.,Ltd.浙江省 台州市 椒江区 外沙支路 100 号 浙江省 台州市 椒江区 外沙支路 10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 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 海翔药业招股说明书 1-1-2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数 2,7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日期 2006 年 12 月 1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7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11.56 元/股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1)本公司股东罗邦鹏、罗煜竑、郑志国、赵大同、孙剑、刘舒霞、申燕斌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本公司股东上海复星化工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张志敏、张智岳、李维金、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美阳国际石化医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3、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罗邦鹏、罗煜竑、郑志国、张志敏、张智岳、李维金、赵大同、孙剑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6 年 11 月 20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
4、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 证券法 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海翔药业招股说明书 1-1-3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1、本公司业务及募集资金运用 本公
5、司专业从事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生产,2005 年度列我国化学原料药企业销售收入 100 强的第 26 位,部分产品已经通过 FDA 认证和 COS 认证。2003-2005年期间,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净资产年均复合增长分别为 35.95%、42.53%、48.73%、48.67%。2006 年 1-6 月,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635.17万元,净利润2,893.79万元,分别较2005年同期增长 23.80%、25.37%。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 4-AA、氟苯尼考、伏格列波糖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成功后,将进一步稳固本公司高品质的特色原料药国际供应商地位
6、,为公司向下游整合制剂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本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产品全面进入国际规范市场的特色原料药和制剂企业。2、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本次发行 2,7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0,700 万股。本公司股东罗邦鹏、罗煜竑、郑志国、赵大同、孙剑、刘舒霞、申燕斌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公司股东上海复星化工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张志敏、张智岳、李维金、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美阳国际石化医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