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注册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层)1-1-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
2、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包括新股发行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票)合计不超过3,000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的数量上限为 3,0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票的数量上限为 1,500 万股,同时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扣除股东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转让股份的股东所有。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
3、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 次 发 行前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流 通 限 制及 自 愿 锁定 股 份 的承诺:本 次 发 行前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流 通 限 制及 自 愿 锁定 股 份 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建湘、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李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宾建存承诺: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
4、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2、公司股东李清、张良承诺: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金炯、黄嘉辉、唐启宙、邹红湘承诺: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5、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1-1-3 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股东霍润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4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
6、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承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依法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