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apuaisi Pharmaceutical Co.,Ltd.(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
2、股(A 股)发行股数 1,635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535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康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3名股东王泉平、胡正国及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3、回购该部分股份。2、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 年 2 月 5 日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4、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2011年1
5、2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中股利分配条款的议案。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将主要采取现金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为切实落实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2011年至2013年股利分配计划。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二、关于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了2011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新股发行后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三、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900万股,本次拟发行1,635万股新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535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康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3名股东王泉平、胡正国及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