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Hansen Pharmaceutical Co.,Ltd(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恒奥中心号恒奥中心 B 座座 5 层)层)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1,9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35.80 元 发行日期:2010 年 5 月 11 日 发行后总股本:7,400 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2、券交易所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陈水清、刘正清、何三星、刘厚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另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水清、刘正清、何三星、刘厚尧四位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
3、荐机构(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 年 3 月 3 日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
4、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 5,500 万股,本次发行 1,9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7,400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公司股东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陈水清先生、刘正清先生、何三星先生、刘厚尧先生均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5、员的陈水清、刘正清、何三星、刘厚尧四位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二、经公司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三、公司本次申报的财务报告采用新会计准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作为编制基础,将公
6、司会计数据与同行业其他企业会计数据进行比较时,请注意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四、2007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87.4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81.31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9.77%。主要是由于市政规划需要,益阳市人民政府将老厂区土地收回,公司获得政府补偿及补贴所致,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之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相关内容,提醒投资者注意。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07 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33%,2008 年起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