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康桥东路800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股)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层、15层)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股)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二)发行股数:7,000万股(三)
2、每股面值:1.00元(四)每股发行价格:19.76元(五)预计发行日期:2008年8月14日(六)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七)发行后总股本:67,000万股(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控股股东华服投资及股东胡佳佳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九)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8年7月10日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1-1-I 重要声明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招
4、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1-1-II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的以下风险:(一)(一)偿债能力的风险 截至2008年3月31日,本公司合并报表流动比率为1.00,速动比率为0.67,流动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原因是公司主要通过银行短期借款的形式获取发展所需的资金,短期债务较多。从宏观经济金融环境、生产经营状况和上下游产业的经营状况等方面综合分析,良好的盈利及经营活动现金流为短期偿债提供了稳定的保障,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良好,但并不排除未来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发生变化,上游供应商资金紧张,收紧信用,而下游休闲服零售市场景
5、气程度降低,导致本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受到影响。(二)(二)公司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从整个服装零售业来看,由于受季节变动的影响,秋冬季服饰普遍单价高、利润厚,而春夏季服饰大都单价低,利润薄。本公司作为休闲服零售企业,从产品结构来看,秋冬装产品因单价、毛利率较高,其在整个产品的销售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因而本公司业务也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尽管本公司所经营的不同产品的销售高峰期有所差别,但从以往的销售业绩来看,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收益一般均呈现下半年高而上半年低的态势。(三)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 根据关于对浦东新区新建企业减、免所得税申报问题的通知(沪财企一1991166号)和关于康桥工业区外环以北
6、地区享受浦东新区政策的通知(沪外资委办字(95)第1083号)的规定,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公司按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重庆美邦在2006年至2010年享受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1-1-III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