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2009 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一年二月 二一年二月 2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报告 说明:本社会责任报告编制依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9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完成了本社会责任报告。一、综述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生产、经营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异丙醇胺为主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绿色等级企业。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23 日,2007年 9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2、牌上市。目前,公司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资产规模达 76,484.87 万元。2008 年下半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消费需求下滑。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剌激消费拉动内需的经济政策,世界各国也纷纷相继出台救助经济的政策,经济不同程度回暖。面对这样环境,公司持续秉承“让绿色与您同行,把世界变得更美”的理念和“奉献社会,实现自我”的价值观,不断开拓创新,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等其他相关利益方,推进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建设,参与捐助社会公益、教育、慈善事业等,真诚回报社会,促进公司与社会和谐发展。二、
3、2009 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运作,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会计政策、内部审计制度 等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认真履行职责,运作规范有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按照要求披露重大信息,自觉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
4、易所和投资者的监督。本年度,在 2008 年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完成了整改任务基础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函2009088 号文关于 2009 年上市公司治理相关工作通知和江苏证监局苏证监公司字2009318 号文关于组织开展 2009 3年上市公司治理深化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特别是“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运作情况,公司整体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关于开展 2009 年深化公司治理整改工作报告”于 2009 年 12 月中旬上报江苏证监局,获得认可。通过深化公司治理整改工作的开展,有效增强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持股 5%以上股东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提升了公司整体素质;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管理,使得公司治理结构更为科学、合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为完善,公司运作更为规范,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了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公司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4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制订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提请于 2010 年2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
6、指定专职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祖厚先生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投资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公司采取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如举办年报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见面会、参加机构举办的行业分析报告会等,妥善地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认真回答投资者电话咨询;同时,在公司网站上建立的投资者交流平台,并与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进行链接,加强与投资者交流和沟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重大事项等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得公司信息。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