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Orbbec Inc.(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12 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注册注册稿)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联席联席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
2、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提提 示示 示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1-1-1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声明声明及承诺及承诺 发
3、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4、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1-1-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1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拟上市的交
5、易所和和板块: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0,000.10 万股 保荐人: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一、发行人是一家拟采用一、发行人是一家拟采用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第一套上市标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公司的公司 2021 年
6、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的议案,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经 2021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事宜之日起生效)。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源浩持有的 82,800,000 股为 A 类股份,公司的其余股份为 B 类股份。除 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 5 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 1 票。本次发行前,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 39.70%的股份,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通过设置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