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川沙镇川大路51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2102 室)1-1-3-1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2、、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1-1-3-2 发发 行行 概概 况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2,75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11.50 元/
3、股 发行日期:2011 年 10 月 21 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1,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瞿建国及高森投资、韦嘉、瞿建新、瞿佩君承诺:自开能环保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承诺人将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开能环保的股票,也不会促使或者同意开能环保回购部分或者全部本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发行人除瞿建国、高森投资、瞿建新、韦嘉、瞿佩君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开能环保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4、十二个月内,本承诺人将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开能环保的股票,也不会促使或者同意开能环保回购部分或者全部本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瞿建国、杨焕凤、顾天禄、奚品彪、周忆祥、瞿佩君、高国垒以及担任营销总监的股东韦嘉、担任上海销售公司业务副总经理的股东瞿建新分别承诺:本承 1-1-3-3 诺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开能环保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开能环保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5、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瞿建国、杨焕凤承诺:本承诺人通过高森投资间接持有的开能环保的股份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开能环保的股票,也不会促使或者同意开能环保回购部分或者全部本承诺人所间接持有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满后,本承诺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通过高森投资间接持有的开能环保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通过高森投资间接持有的开能环保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间
6、接持有的开能环保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 年 10 月 20 日 1-1-3-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25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2,7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1,0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东已就其所持发行人股份作出自愿锁定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瞿建国及高森投资、韦嘉、瞿建新、瞿佩君承诺:自开能环保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