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Kangh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3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I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二)发行
2、股数:公开发行新股 4,560 万股(三)每股面值:1.00 元(四)每股发行价格:13.62 元(五)预计发行日期:2015 年 6 月 17 日(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七)发行后总股本:44,560 万股(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5 年 6 月 16 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除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以外全部 40位股东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
3、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康弘科技控股股东柯尊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康弘科技股份。公司股东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柯尊洪、郝晓锋、钟建荣、赵兴平、柯潇、龚文贤、袁思旭、钟建军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II 公司控股股东柯尊洪、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郝晓锋、钟建荣、赵兴平、柯潇、钟建军承诺:(1)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III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5、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IV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
6、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除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以外全部 40位股东承诺: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康弘科技控股股东柯尊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康弘科技股份。公司股东鼎晖维森、鼎晖维鑫、天津鼎晖、鼎晖元博和上海鼎青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