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或“公司”)始终坚持“专注于人、专精于药”的经营理念,把产品质量作为公司的中心工作,努力实现每一粒药都安全、可靠、放心。在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努力创造股东价值的同时,把企业经济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起来,自觉地把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尊重和保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寻求“共创、共享、共赢”的发展之路,积极推动企业与环境、资源、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坐落在长白山腹地
2、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其前身是 1957 年成立的国营延边敦化鹿场,于 1981 年建立敖东制药厂,1996 年 10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0623)。报告期末,公司共控股 21 家子公司,公司还参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广发证券,证券代码:000776)、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亚泰集团,证券代码:600881)、通钢集团敦化塔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逐步发展成“资源共享、管理科学、持续发展”的控股型集团上市公司。吉林敖东连续十余年位列中国制药工业百强和“中国最具价值 500 品牌”,并先后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
3、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创新型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非公企业“双强百佳”党组织、第十六届、二十一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连续多年被评为 A 级纳税人、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诸多荣誉。公司现有员工 3,922 人,其中具有大专以 2 上学历 1620 人,取得中高级技术职称 338 人,执业药师 166 人。报告期末,公司总资 2,034,050.33 万元,比年初增加 50,648.70万元,增长 2.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863,914.55万元,比年初增加126,037
4、.39万元,增长7.25%;资产负债率为7.21%;实现营业收入 273,669.7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0,193.63 万元,增长 17.22%;实现利润总额 174,008.6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3,022.50 万元,下降 34.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649.14 万元,减少 92,709.79 万元,下降 35.75%,其中广发证券 2016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30 亿元,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 13.41 亿元,同比下降 41.26%。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1、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
5、结构 一、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1、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牢固树立遵章守法、规范运作的理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不断规范董事会、监事会运作,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权责明确、独立运作、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规范运作体系。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6 次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各项议案均获
6、得通过。2、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股东沟通联系 2、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股东沟通联系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运用多样化沟通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的要求,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专线电话、企业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股东沟通,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3 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泄露,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形的发生,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地获得披露的信息,切实维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3、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