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文沙路 1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不超过 7,9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79,000 万股 本次发
2、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海天集团和股东佛山海鹏均承诺:自公司 A 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庞康、程雪、黎旭晖、黄文彪、叶燕桥、陈军阳、廖少层、吴振兴和其他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公司 A 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庞康、程雪、黎旭晖、黄文彪、叶燕桥、陈军阳、梁婉芸、廖妙芬、黄振强、方展城、张欣均承诺:就本人直接或间
3、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 年 3 月 12 日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重要声明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
4、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
5、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71,1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7,9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79,000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海天集团和股东佛山海鹏均承诺:自公司 A 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庞康、程雪、黎旭晖、黄文彪、叶燕桥、陈军阳、廖少层、吴振兴和其他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公司 A 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庞康、程雪、黎旭晖
6、、黄文彪、叶燕桥、陈军阳、梁婉芸、廖妙芬、黄振强、方展城、张欣均承诺:就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承诺自公司A股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二、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进行2011年度股利分配后尚余的历年留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A股完毕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三、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