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YONGDONG CHEMISTRY INDUSTRY CO.,LTD.SHANXI YONGDONG CHEMISTRY INDUSTRY CO.,LTD.(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西社镇高渠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声 明 声 明
2、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数量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预计发行后总股本 9,870 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3、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东良、靳彩红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公司股东刘东杰、刘东秀、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的承诺 2、公司股东刘东杰、刘东秀、刘
4、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的承诺 公司股东刘东杰、刘东秀、刘东玉、刘东梅、刘东果、刘东竹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除委托刘东良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外,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刘东杰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3、公司股东东方富海、刘志红、九鼎投资的承诺 3、公司股东东方富海、刘志红、九鼎投资的承诺 公司股东东方富海、刘志红、九鼎投资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5、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股份。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东良、靳彩红、刘志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东良、靳彩红、刘志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红和刘东杰的承诺 红和刘东杰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东良、靳彩红、刘志红和刘东杰承诺上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刘志红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6、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东良、靳彩红、刘志红和刘东杰承诺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 签署日期 2014年5月12日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