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1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 2 号 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 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3,32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日期:2
2、006 年 12 月 8 日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0 元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3,257.5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十二个月内(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
3、(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06 年 12 月 7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
4、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湖南山河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4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1、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9,937.5 万股,本次拟发行 3,3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3,257.5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其中:股东何清华先生(持股 3,635.292 万股)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
5、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十二个月内(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4,366,855.34 元,经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06 年 3 月 30 日股
6、本、股权结构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5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 6.2 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送红股相关工商变更已经完成、现金红利已经派发完毕。200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 2005 年度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以及 2006 年 1 月 1 日后至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截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 3,946.79 万元)。3、公司近年来发展较快,经营规模迅速扩大,2005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011.47 万元,较 200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51.65%;实现净利润 3,776.49万元,较 2